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理事长理事日制度 (试行)
发布日期:2023-03-06   编辑:系统管理员 浏览:1062
理事长理事日制度 (试行)

  为充分发扬民主决策,坚持民主办会,促进理事长更好地履行职务职责,确保学会秘书处有序有效开展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理事长理事日制度(试行)。
  一、理事日的时间:每个月末尾的周五日(一天)。
  二、参加人员:学会正、副理事长。
  三、轮值地点:学会秘书处办公室(杭州市学院路107号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914室) 。
  四、轮值职责:(1)研究探讨学会发展有关事宜;(2)监督检查秘书处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3)主持学会秘书处办公会议,研究安排学会月度工作;(4)接待会员来询来访。
  五、有关要求:各位理事长应根据轮值表提前安排好工作,确保如期参加理事日轮值活动。如确因其他事宜不能如期出席理事日,应至少提前一周请假,以便秘书处调整安排。
  上述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