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文件
浙规学[2023]10号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第五届理事会
第五次理事会议决议
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单位84家,经全体理事审议以上6项事项,审议意见均为同意,不同意0票,弃权0票。
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章程》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五次理事会议通过以上6项事项,审议结果如下:
一、对学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无异议。
二、对学会2022年度财务报告无异议,同意学会2023年度财务预算。
三、对学会秘书长2022年度考核结果无异议。
四、同意新增的学会工作制度。
五、同意成立学会换届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排名不分先后)
顾 浩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钟天明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
刘 杰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处副处长
林维刚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机关党委四级调研员
陈前虎 浙江工业大学设计与建筑学院院长
鲁建平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秘书长
方建裕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院长
徐伟金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副院长
邵 波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王纪武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规划系副主任
六、同意吸收以下6名为个人会员:
陈新良、蒋建良、吴才德、何丰、邵康星、孙莉莉。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2023年2月23日
浙规学[2023]10号第五届理事会第五次理事会议决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