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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五次理事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2023-02-24   编辑:系统管理员 浏览:1235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文件

浙规学[2023]10号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第五届理事会

第五次理事会议决议


  按照《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章程》要求,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于2023年2月15日发出《关于以通讯形式召开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五次理事会议的通知》(浙规学[2023]9号),审议2022年度工作报告,审议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审议学会秘书长2022年度考核结果的报告,审议新增学会工作制度的事项,审议学会换届领导小组提名名单,审议吸收新的个人会员6项事项。
  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单位84家,经全体理事审议以上6项事项,审议意见均为同意,不同意0票,弃权0票。
  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章程》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五次理事会议通过以上6项事项,审议结果如下:
  一、对学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无异议。
  二、对学会2022年度财务报告无异议,同意学会2023年度财务预算。
  三、对学会秘书长2022年度考核结果无异议。
  四、同意新增的学会工作制度。
  五、同意成立学会换届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排名不分先后)
  顾 浩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钟天明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
  刘 杰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处副处长
  林维刚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机关党委四级调研员
  陈前虎 浙江工业大学设计与建筑学院院长
  鲁建平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秘书长
  方建裕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院长
  徐伟金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副院长
  邵 波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王纪武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规划系副主任
  六、同意吸收以下6名为个人会员:
  陈新良、蒋建良、吴才德、何丰、邵康星、孙莉莉。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2023年2月23日
  浙规学[2023]10号第五届理事会第五次理事会议决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