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规学[2023]31号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第五届理事会
第六次理事会议决议
按照《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章程》要求,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于2023年5月31日发出《关于以通讯形式召开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理事会议的通知》(浙规学[2023]30号),审议关于清退单位会员及终止相应学会职务、单位会员申请会费减免、吸收新的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章程修订及说明、会费管理办法修订及说明、筹建科普工作委员会7个事项。
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单位84家,经全体理事审议以上7个事项,审议意见均为同意,不同意0票,弃权0票。
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章程》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理事会议通过以上7个事项,审议结果如下:
一、同意清退以下18家单位会员,并终止单位代表职务,清退名单如下:
(一)已注销单位
1.温州市规划信息中心(温州市地理信息中心)
2.武义县规划测绘院
3.遂昌县城乡规划设计室
4.浙江省华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杭州佰仕利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二)两年未交会费单位
1.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杭州联纵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3.建德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4.浦江县规划设计院
5.龙游城乡规划设计院
6.常山县城乡规划设计院
7.临海市空间规划设计事务所
8.天台县建筑设计所
9.庆元县规划测绘设计院
10.浙江万景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三)书面要求退会单位
1.绿城理想小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磐安县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3.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二、同意浙江科技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申请减免2021年和2022年两年的会费,同意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和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申请减免2022年的会费。
三、同意吸收以下22家单位为单位会员,名单如下:
1.苍南县设计研究院
2.浙江财大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3.博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4.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5.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6.浙江地标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7.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浙江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8.宁波市宇科国土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9.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
10.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研究中心(宁波市城市展览馆)
11.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12.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13.浙江久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14.浙江省海洋科学院
15.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6.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17.浙江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18.浙江省国土整治中心
19.浙江树人学院城建学院
20.舟山群岛新区新邑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1.中国(杭州)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
22.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同意吸收以下25名为个人会员:
刘树斌、顾杰、章明宇、陈霖、周鑫、钟卫华、鲁凯、徐博文、郑斌、鲍海君、徐保根、杨绍钦、汪锦辉、方国景、陈丽君、贺广瑜、刘珂、郑学东、徐礼根、余春波、孙雪锋、邵波、屠帆、侯伟、张越。
四、同意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
五、同意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章程的修订。
六、同意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会费管理办法的修订。
七、同意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筹建科普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