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0   编辑:系统管理员 浏览:1016
浙规学[2023]14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会员、二级委员会、地市规划学(协)会:
  现将《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2023年工作要点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2023年3月10日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2023年工作要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奋力推进新时代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促进国土空间规划转型发展这个中心任务,加强学术交流活动,在规划学术水平上有新的提高;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在规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上有新的成效;加强学研科普工作,在科技咨询服务活动上有新的突破;加强学会自身建设,在学会各项工作上有新的局面。
  一、加强党建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党员主题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健全党的工作小组参与学会决策制度,将党建工作融入学会日常活动之中,充分发挥党的核心引领作用,促进学会各项工作健康开展。组织召开省市规划学会(协会)党建联建联席会议,开展省市规划学会(协会)党建联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活动,推动省市学会(协会)党建联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提升服务水平。
  深化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培训规模与内容上不断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组织开展全省规划项目评优评奖活动,积极引导规划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规划主题学术交流活动,促进规划理论与技术创新水平不断提升。深入开展规划科普公益服务活动,大力培育“驻镇规划师”公益服务品牌和“乡村造梦师”诚信服务品牌,着力提升学会的社会影响力和行业的公信力。
  三、发挥督导作用。
  依照学会《规划编制机构资信评价办法》,组织规划编制机构资信评价培训,开展全省规划编制机构资信评价工作,构建全省规划编制机构信用体系,促进全省规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照学会《二级委员会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召开二级委员会工作交流会,开展二级委员会工作考核与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促进二级委员会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更好地发挥学研活动的主力军作用。
  四、增强自身能力。
  依照学会《章程》规定,组织开展学会换届工作,不断规范学会章程、健全治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能力。继续培育专业委员会,努力拓展学术边界,夯实学研支撑能力。深化理事长理事日制度,促进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召开省市规划学会(协会)秘书长座谈会,推动省市规划学会(协会)联动联促工作。加强学会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学会的“互联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