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第五届理事会 第三次理事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2022-04-28   编辑:系统管理员 浏览:564

按照《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章程》要求,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于2022年4月22日发出《关于以通讯形式召开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理事会议的通知》(浙规学[2022]4号),审议《关于变更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秘书长及社团法人的议案》、《关于学会第五届理事会人事调整的议案》、《关于申请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的议案》、《关于申请成立二级委员会的议案》、《关于吸收新的会员单位的议案》5项事项。

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单位88家,其中8家因无法联系,会议文件未送达。经80家理事单位审议以上5项事项,其中“浙江工业大学设计与建筑学院申请成立人才培养专业委员会”弃权1票,其余均为同意,不同意0票。

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章程》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理事会议通过以上5项事项,审议结果如下:

一、同意鲁建平同志担任我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秘书长及社团法定代表人。

二、同意浙江大学区域与城市规划系副理事长代表由王纪武担任,常务理事代表由王伟武担任;同意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要求单位常务理事代表由陈小荣变更为於伟波。

三、同意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浙大城市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成为常务理事单位。

四、同意浙江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牵头成立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生态坡地村镇专业委员会;同意浙江工业大学设计与建筑学院牵头成立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人才培养专业委员会。

五、同意吸收以下9家单位为会员单位:

1.杭州易大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2.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4.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5.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6.浙江数治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7.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杭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2022年4月28日


[2022]5号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理事会议决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