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优秀国土空间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
(2021年修订)的公示
在国土空间规划改革的背景下,为更好地开展我省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交流,我会经向理事长单位征求意见、专家讨论,并根据意见开展修订工作。现将《浙江省优秀国土空间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选办法持有异议或意见建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会秘书处,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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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省优秀国土空间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2021年9月17日
附件:浙江省优秀国土空间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pdf
[2021]19号关于浙江省优秀国土空间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