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国上空间规划学会 浙江省土地学会关于推进“驻镇村规划师
发布日期:2021-09-10   编辑:系统管理员 浏览:916

全省各相关院校、规划编制单位和规划从业者:

村庄规划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做到注重质量、从容建设”。为科学有序推进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解决各地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规划专业人才下基层、进社区,省自然资源厅先后印发了《关于科学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关于推动建立驻镇村规划师制度的通知》(附省级试点名单),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动建立“驻镇村规划师”制度,启动开展全省第一批百个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督省级试点

为把“驻镇村规划师”真正落到实处,我们殷切希望全省相关院校、规划编制单位和规划从业者能够勇担责任和时代使命,积极投身到驻镇村规划师行动中来同时,热忱鼓励和期望退休老规划师们也积极参与其中。广大共产党员要发扬奉献精神和先锋模范作用,深化党建业务融合,把党旗插在基层规划工作一线,扎实做好镇村规划服务,为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浙江示范。

请广大规划师以团队方式报名省级试点名单中乡镇的驻镇规划师,团队人数不超过4人。“规划师下乡征集表”请915日前通过邮箱发送到本次活动邮箱,也可手机扫码报名。其他乡镇报名方式由各地组织。

联系人: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汪庆芳,联系电话:0571-85160276,邮箱:240588529@qq.com

浙江省土地学会 平海民,联系电话0571-87051325,邮箱604207497@qq.com

附件: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建立驻镇村规划师制度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150号)

2.规划师下乡征集表及报名二维码

附件2.pdf

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