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与沪、苏、浙规划协会联合举办《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培训班(第二期)
《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颁布,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为贯彻落实该《办法》,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管理依法行政的科学性、自觉性和严肃性,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联合上海市城市规划行业协会、江苏省城市规划协会和浙江省城乡规划协会,于5月9-10在杭州成功举办了“《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培训班”(第二期)。
2013-05-15